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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科普知識
核安全峰會知多少?
時間:2016年04月08日 來源:中國環(huán)境報 點擊量: 分享:

【首屆核安全峰會】

時間地點:2010年4月在美國華盛頓舉行。

主題:通過加強國際合作來應對核恐怖主義威脅。

大會內容:峰會就核恐怖主義威脅以及通過多邊合作采取應對措施等進行了討論。發(fā)表了公報和工作計劃,承諾通過負責任的國家行動和持續(xù)有效的國際合作,以及強有力的安全措施減少核恐怖主義威脅。

參會者:包括中國在內的47個國家的領導人或代表以及聯(lián)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和歐盟等國際和地區(qū)組織負責人。

成果:烏克蘭、加拿大、墨西哥等國相繼承諾消除境內剩余的所有高濃縮鈾,美俄兩個核大國簽署了將武器級钚轉化為民用核反應堆所需燃料的新協(xié)議。同時,通過了《華盛頓核安全峰會工作計劃》,確認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作為多邊框架下和平利用核能、應對核恐怖主義威脅的法律約束力。

【第二屆核安全峰會】

時間地點:2012年3月在韓國首爾舉行。

主題:加強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

看點:一是會議正值福島核事故發(fā)生一周年之際,與會各方希望通過峰會進一步強化在核安全領域的溝通合作,加強核安全技術的交流轉化,切實提高核能的安全應用水平;二是美俄兩個核大國首次聯(lián)手,共同要求朝鮮放棄發(fā)射衛(wèi)星,兩國還承諾在裁減核物質等方面達成協(xié)議,為國際范圍內的核安全合作做出良好示范;三是時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首次提出了“核安全四點主張”,明確指出中國將進一步采取核安全措施,確保本國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并嚴格履行國際義務,廣泛開展核安全國際合作,積極對外提供核安全及核能安全援助。

參會者:53個國家和4個國際組織領導人或代表與會。時任國家主席的胡錦濤出席首爾核安全峰會并發(fā)表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中國在核安全領域的政策主張、所做努力和重要舉措。

成果:會議通過了《首爾公報》,內容涉及全球核安全體系、國際原子能機構作用、核材料、放射源、核安全與核能安全、運輸安全、防止不法交易、核檢查、核安全文化、情報安全、國際合作等11個領域,共提出了13項非約束力承諾或鼓勵措施。

【第三屆核安全峰會】

時間地點:2014年3月在荷蘭海牙舉行。

主題:加強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義。

參會者:53國領導人或代表,以及國際組織負責人應邀與會。

大會內容:與會各方就全球核安全體系建設、國際原子能機構作用、核材料、放射源、核安全與核能安全等問題展開了廣泛討論。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并發(fā)表重要講話。介紹中國核安全措施和成就,闡述中國關于發(fā)展和安全并重、權利和義務并重、自主和協(xié)作并重、治標和治本并重的核安全觀。

大會成果:會議通過《海牙公報》,與會領導人在減少高濃鈾核材料數(shù)量、增強放射性材料安全保障措施、增進國際信息交流和合作3方面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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